创建新时代国有经济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20-01-07 11:19:38   来源:中国网   点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做出了重要发展和深化,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国有经济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创新,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创新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我国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地位,对其他领域制度建设及国家治理效能有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重大经济制度创新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需要,把这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出了新概括,对我国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做出了重大理论创新,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建设的战略图谱


仔细梳理《决定》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部分的阐述,可以发掘我国经济制度体系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图谱”——“三个基本原则”和“一个发展模型”。


三个基本原则。在所有制方面,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调整所有制结构,促进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健康发展。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彰显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所有制主体平等原则”。


在分配制度方面,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同时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彰显出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价值同等对待,尊重和保护各类要素投入和贡献获得应得回报的“要素平等原则”。


在资源配置方式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要素配置、科技创新等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彰显出将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能获得公平竞争权利的“公平竞争原则”。


一个发展模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日趋复杂。国际方面,全球化规则面临重构。国内方面,新旧动能转换阵痛明显,经济下行压力日渐增大。未来30年,中国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企业要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方向和路径何在?《决定》勾画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国崛起经济发展模型——多维发展范式,由两个维度和四个参量组成。一是时间维度,包含改革和创新两个参量。改革,是破除已有的障碍、修正发现的错误,目的是激活存量;创新,是突破现有的框架、创造未来的动能,目的是释放增量。两者都需要时间成本,用时间来换空间。二是空间维度,包含开放和协调两个参量。开放,是从商品、要素、制度等全方位,提高中国与全球经济互动的广度和深度。协调,是从产业、区域、城乡等多层次,优化经济与社会活动的空间布局。对中国而言,开放和协调,既是改革,也是创新。与时间维度不同的是,开放与协调旨在用空间来换时间,作用是推动甚至倒逼改革和创新。


新时代国有经济制度体系建设和创新


广义的国有经济制度体系,是指在集成狭义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手段和工具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根本制度,同时与市场经济体系相融合的制度体系框架。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新时代国有经济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的要义所在,是新时代坚持好、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维护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和指导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新时代国有经济制度体系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狭义的国有经济制度体系,包含农业国有经济制度体系、工业国有经济制度体系、服务业国有经济制度体系和非经营性国有经济制度体系,科学区分和清晰界定不同类型国有经济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步骤、总体布局、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


二是国有企业制度体系,包含产权制度体系(股份制、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等),分配制度体系(薪酬分配、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等),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党建等),经营管理制度体系(组织管控、质量管理、市场化经营等)。


三是国有资本制度体系,包含资本布局制度体系(主业管理、清单管理、优化资本配置、化解过剩产能等),资本运作制度体系(基础管理、运营效率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资本收益制度体系(预算管理,考核管理,收益管理等),资本安全制度体系(业务监督、综合监督、事中监管、事后监管、责任追究等)。


四是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包含监管理念制度体系(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出资监管、大国资格局等),监管重点制度体系(整体功能、布局优化、统筹配置、合理流动、保值增值等),监管方式制度体系(含市场化监管、法治化监管、一企一策、授权放权等),监管导向制度体系(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


(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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