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智库得到了长足发展。教育智库的建设与发展不仅贯彻落实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目标,也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提供了智力支持。作为这两个目标的契合点,教育智库在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但与《意见》提出的“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不相称的是,当前国内教育智库的研究人才专业性还存在诸多问题,除一些国家高端教育智库外,大多数教育智库专业水准不足。据《中国教育智库评价SFAI研究报告(2019年版)》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的调研显示,入选的66家教育智库中研究人员学术背景多为教育基本理论,在“智库热”形成以后部分学者才开始介入教育政策研究。这造成教育政策研究的成果理论性重于实践性,距政府决策较远。
教育决策需要智库人才支撑
这一现象是由于教育学一级学科的设置形成的。目前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10个二级学科,分别为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基本上都是聚焦于学科基本理论研究,这在其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上体现得最为明显。这样一来,直接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注重于理论研究,而忽视了政策研究。20世纪90年代开始,教育学界关注到了教育政策学,袁振国、孙绵涛等学者相继发文阐述,予以重视。随后,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少数几所师范大学开始自主设置教育政策学专业,招收研究生,开始了小规模人才培养。除此之外,部分高校的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也下设了“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用以培养交叉性教育管理研究生。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教育政策人才的培养基本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愈发凸显,决策的复杂性要求教育智库的政策研究尽可能专业、全面。这样一来,原有的人才培养规模明显无法提供足够的人才,这就迫使我们思考,能否全面推进各高校自主设置教育政策学二级学科,为教育决策咨询培养专门性人才。这是基于以下两点的思考。一是社会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我国智库发展很快,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随着形势发展,智库建设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就目前来看,我们认为这一“跟不上”很大程度上是人才队伍建设的跟不上。以教育智库而言,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上强调,“加快教育智库建设,统筹各级教科院所、高校教育院系、教育专业学会、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研究机构等力量,构建和完善现代教育决策服务体系”。在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智库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智库布局与发展的同时,调研也发现研究人员的不足常常让各教育智库要么空有其名,要么成果严重匮乏。这在今后将会成为阻碍教育智库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对西部一所高校教育智库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尽管他们也希望做好教育智库为西部教育建设作贡献,但现在紧缺的是没有做政策研究的人员,不得已抽调从事基本理论研究的人员。而这些研究人员在公共政策决策方面存在先天性知识不足,无法满足智库的前瞻性、预测性研究需求,直接导致当前的决策研究成果效果不佳。所以,从教育智库建设发展的角度来说,培养专业的教育政策学人才迫在眉睫。二是现有的人才培养基础。目前,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少数几所师范院校已经率先在全国自主设置了教育政策学专业,在课程设置、教材编写、考核评价等环节形成了良好的基础,并连续培养了多届教育政策研究方向的硕士和博士,已经成为了其他高校学习借鉴的模板。同时,这几所高校的相关人才培养机构本身就是高端教育智库,如北京师范大学的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的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的道德教育研究所。这使其培养出来的硕博研究生对政策研究把握更具有准确性,是一种“教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教育学科建设为着力点
既然已经有了良好的可学习可借鉴的人才培养基础,同时社会对教育决策咨询的需求度又不断增强,那么就很有必要全面推进相关高校自主设置教育政策学二级学科,为教育决策咨询培养专业性人才。从这一点来看,美国的做法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当前,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等多所知名高校早已设置了教育政策学专业,以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方式,引导学生关注并研究现实生活中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在其课程设置当中,这些高校尤为关注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注重测量与统计等研究方法的培养。同时,为了确保教育政策研究更具可行性,美国高校还实行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跨行业的人才培养方式,如兰德公司也参与了教育政策人才培养的过程。
结合国内外的情况,可得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具有教育学硕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尽快全面推进自主设置教育政策学二级学科,先行组建由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教师组成的研究队伍,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教育政策学人才培养。有条件的高校可以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已有一定培养规模的高校合作,逐步提升本校培养层次。二是在课程设置时要紧密围绕教育政策研究的目标,加强公共政策学等基础课程的学习,而非照搬教育学原理等课程的培养方案,从而实现培养目标的精准性。三是一定要加强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渗透,特别是定量研究方法的学习掌握,如教育测量与统计、政策评估等,以助于在政策研究中用数据说话。四是以培养促研究,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尽可能推动培养机构成为教育智库;反过来也要做到以研促培,以当地现实教育问题的研究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教育学)“建设教育强国的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研究”(VGA180002)成果之一)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育研究院副院长;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