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为广大幼儿营造健康、安全的教育环境,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南昌市将成立联合工作组,联合多部门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因高收费而未获得办园许可证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限期将其回收办为公办园或转办为普惠性民办园。
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民办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职责,迅速成立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深入细致开展工作。
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主动联合发改委、公安、应急管理、民政、卫健、市场监管、建设、行政审批、城管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做好无证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区要在对辖区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各无证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下达告知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督促落实。
各县区在今年12月31日前,要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全面查清无证园的园舍、设施设备、卫生状况、收费情况、安全工作、师资力量、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工作台帐,确保一园不漏、全面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要通过公开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接受群众举报。
因高收费未获得办园许可证将限期回收改成公办
2020年6月30日前,对在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妥善处理:
对于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各县区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可根据园所的具体情况,核发办园许可证。其中符合《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可以审批为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班额在5个班以下的,可以根据《南昌市社区邻里中心微小型幼儿园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审批为微小型幼儿园。
若辖区内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不足的,各县区应从增加学位供给的角度,对办园思想端正、办园行为规范的无证幼儿园,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给予扶持,指导、帮助、督促其按规定整改到位,以此增加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满足群众入园需求。
对于因高收费而未获得办园许可证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各县区必须按照《南昌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限期将其回收办为公办园或转办为普惠性民办园。
对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有应对处置预案,确保取缔决定得以执行,避免出现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同时,城镇老旧社区无幼儿园网点的、城镇小区配套园网点容量不足的,可以举办微小型幼儿园作为补充,方便幼儿就近入园,从源头上杜绝无证幼儿园的出现。(记者 聂俊鹏)
原标题:南昌市年底前拉网式排查无证幼儿园 部分符合条件的无证园整改合格后可视情况核发办园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