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在很多场合都会听到,那么路修好了就需要维护,维护就需要资金,2009年前,国家规定由有车单位和个人向公路主管部门缴纳的用于公路养护的改善的事业费,简称“养路费”。2009年1月1日出台燃油附加税,正式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
现如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及普及,那么必然导致道路养护费的减少,如果有关部门不及时出台相关征收政策及细则,长此以往定会出现恶性循环,不利于道路建设及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