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一女子涉嫌危险驾驶罪,法院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9-09-27 22:17:28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9月27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小飞(化名、女)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在仁怀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仁怀市

9月27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小飞(化名、女)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在仁怀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仁怀市首例女性被告人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长张宗刚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家属、亲友及部分社会群众参与旁听,审理过程全程直播。

“现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小飞涉嫌犯危险驾驶一案……。”审判员仁怀市人民法院院长冯发顶宣布庭审开始。

张宗刚检察长宣读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对被告人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指控。“被告人小飞饮酒后持证驾驶小型轿车在城市主干道行驶。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5.51mg/100ml。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后在城市主干道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配图

“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五千元”。随着法槌敲响,本案审理结束。

最后,检察长张宗刚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庭教育。一是被告人、旁听群众、社会大众要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深刻认识到醉酒驾驶作为犯罪的重要意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对法律的通俗解释,不是一句空话,不能心存侥幸;二是被告人要珍惜当前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应当努力为家庭争取荣誉;三是被告人要以此为诫,在今后的生活中,爱惜财产、珍惜生命、守住法律的底线。(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云遵义)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