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绥阳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到距离法庭驻地40公里外的枧坝镇冯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因死亡赔偿款分割产生的纠纷。
案件起因:2019年3月,老邓夫妇的二儿子邓某在六盘水为一通信公司进行通信电杆操作时因天气潮湿,造成高压串电致邓某触电身亡。最后,通信公司赔偿了老邓夫妇和邓某的妻子、儿子、女儿等人赔偿款共计90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汇入了孙子小邓的账户。不过,邓某的妻子李某和儿子小邓在拿到赔偿款后,并没有将应该属于老邓夫妇的赔偿款支付给两位老人。由于老邓夫妇年事已高,且老邓的老伴因病已卧床不起,急需钱治病。已经70多岁的两位老人无经济来源,他们多次找到儿媳和孙子商量,看是否能拿一部分儿子的赔偿款来治病,不幸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儿媳和孙子等人告上了法庭。
审理经过:今年7月,第一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是一家人,法官便对双方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组织了调解。不过,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特别是儿媳李某态度非常强硬,一分钱也不愿意给两位老人。调解无果,法官只能按时开庭,考虑到老邓老伴身体不好,开庭地点就定在了老邓家所在的村委会。上午10:30,当法官把简易的审判庭布置完之后,周围的邻居就已经把这个临时审判庭坐满了。在庭上,老邓夫妇和其代理人认为自己应该分割儿子的工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共计30余万元,并提供了赔偿款转账记录及赔偿协议等证据。面对老邓夫妇的控诉,孙子小邓承认了相关事实,并表示愿意支付部分赔偿金给自己的爷爷奶奶。不过,儿媳李某的态度还是很强硬,以“自己什么也不知道、记不清楚”为由,不同意支付老邓夫妇赔偿款。法官在案件审理完后,鉴于双方在庭上的态度都有所缓和,便组织双方进行了最后调解。
与自己的母亲不同,小邓愿意同自己的爷爷奶奶达成调解协议,也愿意一个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通过法官和村干部的精心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小邓向老邓夫妇支付赔偿款6.8万元,老邓夫妇也自愿放弃了对儿媳李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完后,法官向前来旁听庭审的村民进行了普法,并发放了便民手册、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