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曹伟 通讯员苏敏
李女士今年30岁,是长沙某公司的业务员。
因为在衡阳蒸湘区有业务,公司给她就近租住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间,最近一个月,她因长期在长沙没有居住。
9月16日晚上9点左右,她回到衡阳住处打开门时发现异常。
01
出差一个月发现家中有人来过
“我走的时候是反锁门的,但是开门时发现没反锁。”李女士说,进门后发现更多不对劲的地方,她走的时候房间是有电的,但是回来时开灯已经不亮了,她打开手机灯光一照,傻眼了。
客厅,两个卧室内地板上到处是烟头和槟榔渣,一个桌子上矿泉水瓶内丢了大量烟头,厨房里角落的槟榔渣被扫成了一堆。
在卧室内,床上原本折好的被子明显被翻动,床头放着一个男士包、一包香烟、一副耳机,床铺上还有一条男士黑色长裤,床头抽屉里有一个陌生女子的护照和钳子等工具。
“这应该是有人在长住,还搞了一点卫生。”李女士立即询问房东是否将房间另外出租给人,房东否认并赶到现场,查看现场情况后,决定报警。
接警后,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红湘派出所民警立即介入了调查。房东缴纳了50元电费后,房间恢复通电。
据该所刑侦民警周岳介绍,他到达现场后勘察发现,李女士所在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她住在顶楼,房间窗户护栏有明显撬动的痕迹,翻开摆在李女士床头的男士包,里面还有一张身份证。
看到这张身份证,周岳心中有了个谱。身份证的主人名叫阳某龙,曾经因为盗窃两次被衡阳警方打击,其中一起盗窃某大学的公寓的案子就是在周岳手上办理的。
“他后来还报过一次警,说自己电动车被人偷了,也是我办理的。”周岳一眼认出了身份证上的人,并依据现场情况判断,入侵者的随身物品还放在屋内,很可能还会再次潜入。
周岳让李女士这两天不要在这里居住,将房间维持现状,并找到房东要了钥匙,准备择机进行抓捕。
02
民警判断嫌疑人会再次潜入
抓了现行
9月18日早上8点,民警再次来到李女士住处,进入房间卧室后,一名男子正躺在床上睡大觉,此人正是阳某龙,看到民警到来,他显得有些懵,民警随即将其抓获。
阳某龙,衡阳县人,今年29岁,有两次盗窃前科。据其交代,他原本在长沙当厨师,今年9月初,他回到衡阳,并“重操旧业”。
9月7日,阳某龙来到李女士所租住的楼栋,并打开了李女士邻居的房门准备盗窃,但是并没有收获,走到窗台处时,发现李女士住处的窗台有一个缺口,随从此处攀爬至窗台外侧,撬开护栏后潜入李女士住处。
阳某龙称,他在李女士住处也没有“收获”,但是发现这个房间比较整洁,设施也很简陋,两个卧室内一个卧室只摆了一张床,床上一套睡衣,另一个房间内堆放了一些杂物,他觉得屋子可能是一个闲置房屋,并决定在此居住。
阳某龙还在李女士住处的抽屉找到一把钥匙,白天他在此居住,晚上出去“活动”。在房间内抽烟,睡觉,吹空调,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自己的家,用钥匙自由出入。
“从警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胆大’的嫌疑人。”办案民警称。
得知真相的李女士也心有余悸,并退租了这套房。阳某龙因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