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猫狗当宠物
有人把小鸟当玩伴
但是,
你见过养蛇玩儿的人吗?
你见过把蛇养在房间的人吗?
你见过时不时手拿黑白王蛇、
时不时遛遛球蟒的人吗?
还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呢?
是的你没听错!
手拿球蟒
近日,沙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玩蛇走火”的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判刑!
案情介绍
陈某,男,1991年生,福建沙县人。
2015年时,陈某突然对养另类宠物产生了兴趣,就通过QQ联系球蟒卖家,5月25日,陈某通过支付宝支付300元货款,卖家通过快递将球蟒邮寄给陈某。收到球蟒后放在家里的房间内进行饲养。
陈某辨认其饲养球蟒、黑白王蛇的地点
经鉴定,陈某购买的蟒蛇为蛇亚目蟒科蟒属球蟒,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野生动物,参照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
陈某饲养的球蟒、黑白王蛇
2019年5月31日,陈某到沙县公安局接受询问,后带民警去家中,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将球蟒交给民警并如实供述购买球蟒饲养的犯罪事实。
当被问及为什么养蟒蛇时,
陈某的回答更是令人咂舌!
案件审理
经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球蟒一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结果和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三明中院
▍新媒体编辑:杨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