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17时,惠农区某小区居民崔女士报称:自己支付宝花呗被人盗刷4380元。经了解:崔女士今年51岁,从事家禽养殖多年,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对支付宝花呗操作全然不知,也从来没有使用过支付宝花呗进行消费,警方通过查看其花呗账单8月份确实存在三笔较大支付款项的事实,通过调查崔女士的支付宝账单流水,资金去向,最终确认犯罪嫌疑人为崔女士的朋友张某。
2019年9月4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讯问,张某交代,由于其最近店内装修比较缺钱,经他人介绍认识崔女士,在得知崔女士对支付宝不会操作使用的情况下,遂产生盗刷崔女士支付宝花呗的邪念。2019年7月22日,张某以帮崔女士办理贷款为由,非法获取了她的支付宝和账户密码,分三次盗刷了崔女士支付宝花呗内的4380元。
9月10日,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惠农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警方提醒:日常生活中,广大居民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信用卡号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不能随意透露给他人,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