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合租邻居偷走45元戒指 认定盗窃罪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9-09-12 00:06:51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和租户同样要有这份警惕。53岁的男子张某潜入合租户沙某的房内,将银行卡和一枚戒指窃走,后经鉴定戒指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和租户同样要有这份警惕。53岁的男子张某潜入合租户沙某的房内,将银行卡和一枚戒指窃走,后经鉴定戒指价值不过45元,且其从银行卡里取钱未果。9月11日,北京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9月11日下午2点40分,张某被带进法庭。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于2019年4月11日14时许,在杨庄北区某小区租住房内,从自己租住的房间翻入阳台,通过后门进入另一租户沙某的租住的房间内,窃取银行卡一张,戒指一枚。4月19日16是许,张某欲从窃取的银行卡里取500元现金,因密码错误未能得逞,之后将银行卡丢弃在垃圾桶里。

据介绍,就在张某在银行准备取现金时,卡的主人沙某的手机响了,提示他有人正在用卡取现金。沙某随即寻找自己的银行卡发现不在自己身上随即报警。4月25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租住的房间内起获所盗窃的戒指一枚。经过鉴定,这枚戒指的价值为45元。

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活了53年没有犯过法,如今已自己眼花耳聋,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希望能得到改过的机会,并请求法院能让他参加9月底给孩子举办的婚礼。

合议庭经过审议认为,张某所犯盗窃罪罪名成立,依据相关法律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并处罚金1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强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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