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 街头一辆浙G宝马直撞警车! 一查司机身份...

发布时间:2019-09-11 02:57:44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我也不清楚我怎么会把车开出来,也不清楚要往哪开,等到车撞去,安全气囊打出来了我才清醒过来…”9月5日下午15时许,撞上

“我也不清楚我怎么会把车开出来,也不清楚要往哪开,等到车撞去,安全气囊打出来了我才清醒过来…”

9月5日下午15时许,撞上警车的男子吕某这样向民警描述发生事故的原因。

8月31日凌晨2时许,永康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叶鑫嘉带队巡防队员驾驶浙G1676全顺警车前往娱乐场所巡查,途经巴黎商街红绿灯遇红灯停车等候通行时,

一辆宝马车从右后方直接撞上,将警车右后轮撞坏及轮毂撞断,

最终在警车前面10米处才停了下来,撞断的轮股也飞了出去。

宝马车驾驶人吕某当即下车急忙与民警协商表示会对车损情况承担到底。民警闻其一身酒气,迅速联系了交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要求双方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双方进行现场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吕某的酒精呼气结果为215mg/100ml,而警车驾驶人则为0,而吕某表示自己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宝马车驾驶人系无证醉驾,民警准备将其带往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该车驾驶人吕某是象珠镇人,今年25岁,肇事车辆是其在8月29日将自己的轿车与其朋友交换来行驶的,8月30日晚上21时许,与其另外两个玩伴在我市东城街道巴黎商街附近某酒吧喝酒,期间喝了6-7瓶百威啤酒,喝到8月31日凌晨1时多时就一个人迷迷糊糊地开了出来,还没开出来多远就撞上了警车。

经调查,吕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零,属无证驾驶机动车,于案发当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民警提取吕某的血液送永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物证检验,吕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

事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如果确需驾驶机动车的,请在通过合法途径考取驾驶证后再上路行驶,请勿“无证驾驶”;民警想起一些酒后驾车的案例不时有些后怕,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请勿“酒后驾车”,莫待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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