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公布。
《方案》明确,以国家癌症中心为龙头,构建全国癌症防治网络,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7个片区分别遴选1~2家在癌症预防、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机构,推进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整体带动区域内癌症防治水平的提升
《方案》提出,各地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好省级癌症防治中心,推动地市级层面成立癌症专病防治机构。
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提高中西部地区及基层能力,加强县级医院肿瘤专科建设。
鼓励专业技术强的肿瘤专科医院,在癌症患者流出省份较多的地区开展分支机构或分中心建设,通过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等,在较短时间内提高资源不足地区整体癌症防治能力。
区域癌症防治中心负责区域癌症防治能力建设和技术工作的统筹协调,通过技术支持、人才帮扶等形式,整体带动区域内癌症防治水平的提升。
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具备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
2022年,实现肿瘤登记县区全覆盖
各级肿瘤登记中心负责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到2022年,实现肿瘤登记工作在所有县区全覆盖,发布国家和省级肿瘤登记年报。到2022年,纳入国家肿瘤登记年报的登记处数量不少于850个。
加强肿瘤登记信息系统与死因监测、电子病历等数据库的对接交换,逐步实现资源信息部门间共享,推进大数据应用研究,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
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