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制定金融27条 着力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发布时间:2019-09-27 17:04:49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齐鲁网9月27日讯9月27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主要介绍《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

齐鲁网9月27日讯9月27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主要介绍《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据了解,民营和小微企业作为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加、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受制于各方面原因,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民营和小微企业面临的一大困境,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拟于近期正式印发。

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共制定了10项、27条措施:

一是引导信贷资源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包括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率;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驻济银行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增量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等。

二是完善转贷引导基金运作机制。将市中小微转贷引导基金规模一次性扩大至1亿元,并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费过桥资金服务,解决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到期资金接续难题。

三是搭建和推广民企融资对接平台。对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以及济南市智慧金融“一贷通”向小微企业贷款的,给予贷款银行一定比例补助;对于以系统对接方式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各类企业,给予系统开发补贴,提高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能力。

四是建立政银保合作机制。对“政银保”合作模式下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企业50%的保费补贴,对产生的贷款风险由银行、保险机构与财政按比例分担,拉动银行机构的信贷投入积极性。

五是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设立规模20亿元的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不良贷款分级补偿机制,增强银行机构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放贷信心。

六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并由市融资担保集团参股或控股设立县(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构建以市融资担保集团为主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费补贴,引导降低担保费率。

七是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融资费用补贴;规范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收费行为,减少企业融资附加费用。

八是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机制。包括对发债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实际融资额的0.2%给予财政补助;加强民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加大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风险补助;设立纾困母基金,纾解民营企业流动性困难等。

九是优化民营和小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推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施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予补助;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分年度予以奖励。

十是推动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主要是抓好中央各项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政策在我市的落实,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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