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股份收到上交所问询,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7 16:09:25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新京报快讯(记者 刘阳 实习生 汪林)9月2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股份”)收到

新京报快讯(记者 刘阳 实习生 汪林)9月2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股份”)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该问询函要求小康股份就上交所提出的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根据前期信息披露,2018年11月19日,小康股份披露发行了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前次交易”)。2019年7月25日,公司公告申请撤回前次交易申请文件,并拟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2019年8月9日,小康股份再次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对此,上交所要求小康股份补充披露:申请撤回前次交易申请文件的具体原因,以及明确是否主动终止前次交易,并依照相关规则要求,补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上交所还表示,东风小康100%股权的预估值由96.6亿元调整为 77 亿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14.54元/股调整为11.76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由3.32亿股调整为3.27 亿股。对此,小康股份需要说明标的资产预估值和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具体原因,以及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其他的利益安排。

此外,根据此前预案披露,在本次交易中,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承诺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4亿元以及5亿元。根据前期信息披露,前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因此小康股份还需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约定业绩承诺以及利润补偿安排的具体原因。同时,公司还需结合公司业绩、行业趋势等因素说明上述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公告显示,本次上交所出具的问询共有6条具体问询。同时,在收到本问询函后,小康股份需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上交所。

新京报 记者 刘阳 实习生 汪林 图片来源 企业公告截图

编辑 李文娣 校对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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