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四种:
1.先进先出法 2. 个别计价法 3.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后进先出法已被取消。
(一)个别计价法
(二)先进先出法
【2018年考题·单选题】某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原材料,2017年3月1日库存甲材料500千克,实际成本为3 000元,3月5日购入甲材料1 200千克,实际成本为7 440元,3月8日购入甲材料300千克,实际成本为1 830元,3月10日发出甲材料900千克。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发出的甲材料实际成本为()元。
因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所以发出的900千克材料中,500千克应用期初库存材料的成本(即3月1日库存甲材料500千克,实际成本为3 000元),400千克应用3月5日购入材料的成本。因此,发出材料的成本=3 000+7 440/1 200×400=5 480(元)。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简单的来说,不论吃的是剩饭还是新煮的饭,我们先混合在一起吃,最后看吃了多少数量,用当月末的加权单位成本来计算发出的成本。
【例题·单选题】(2011年)某企业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成本。2010年3月1日结存甲材料200件,单位成本40元;3月15日购入甲材料400件,单位成本35元;3月20日购入甲材料400件,单位成本38元;当月共发出甲材料500件。3月发出甲材料的成本为()元。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位成本=(200×40+400×35+400×38)/(200+400+400)=37.2(元/件);
所以,发出甲材料的成本=37.2×500=18 600(元)。
(四)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原理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一致的,主要区别在于移动加权关注本次,导致工作量大。常考点主要先进先出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二)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①生产经营领用
借:生产成本(直接生产产品)
制造费用(车间一般耗用)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领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
贷:原材料
②出售材料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③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